家庭冷暴力犯法嗎?
1、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并未將“家庭冷暴力”確定為一種家庭暴力。
2、家庭冷暴力并沒有違法。家庭冷暴力具有重復性和隱藏性的特點,更多的是對受害者的精神折磨,沒有可見的身體傷疤,也不能進行傷害鑒定。法官也很難確定誰的過錯,更不用說違法了。
3、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之間的非正式暴力行為,如態度冷漠、漠不關心對方、最大限度地減少語言交流、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于做所有家務等。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暴力,與身體暴力和性暴力并存。與其他破壞人體的家庭暴力行為(如毆打和傷害他人)不同,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過暗脅、語言攻擊、經濟和性控制來實現用精神折磨破壞對方的目的。這種消極暴力造成的巨大心理壓力會使對方接近崩潰,伴隨著婚姻的疏遠和不信任,最終導致婚姻的結束。在家庭冷暴力時期,夫妻雙方都有可能成為實施家庭冷暴力的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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