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1、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產。
2、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3、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4、犯罪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條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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