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摩托車強制保險保什么
摩托車交通強制第三者保險實行全國統一標準,按照排量收取:三輪摩托車:400元。浮動標準:對于未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第一年下浮10%,連續三年未發生事故的可下浮30%。而對造成死亡和發生兩次以上的有責任事故的實行費率上浮。在事故賠償方面,同樣參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確定,有責賠償上限為12.2 萬元,無責賠償上限為1.21萬元。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險責任》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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