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撞小車,摩托車受傷誰的責任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僅汽車隨處可見,馬路上的摩托車也十分普遍,摩托車撞小車,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交警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結果為準。關于摩托車撞小車,摩托車受傷誰的責任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摩托車撞小車,摩托車受傷誰的責任
雖然摩托車主受傷但是追尾的責任一般認定為追尾車的責任。如果第一輛車剎車后,被后面的車追尾,該車的損失在車輛尾部,原則上以“追尾”為由,由后面車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輛車,包括倒數第二輛車的損失和賠償情況大同小異。追尾后在賠付前車損失時,根據目前的交通處理規則,是百分百的全責,由保險公司依據“第三者責任險”賠付。自己車頭的損失,視情況看,如果交警認定是剎車不及造成,由車主自己“埋單”,如果是被后面的車撞上再往前擠的,則由后面車輛賠付。
不管那種情況,自己車尾的被撞損失,則由后車賠付。而最后一輛撞上前車造成的損失,主要涉及兩塊。一是撞前車的損失,由保險公司依據“第三者責任險”賠付,車頭損失,同樣要看情況分別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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