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
背書是什么意思?
持票人為轉讓票據權利或其他目的,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且簽章的票據行為。背書由持票人作成。作成票據并將票據交付他人的原持票人稱為背書人,通過背書而取得票據的人稱為被背書入。背書具有以下性質:(1)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因此具有文義性、要式性、抽象性和獨立性。2)背書作成并交付后,即產生票據法上效力。(3)背書通常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另外也可用于使用目的,如代為取款或者質押。(4)背書內容必須是對票據權利完整、無條件的處分,—部背書無效,而附條件背書所附的條件則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用不同的標準,可以將背書劃分為不同的種類。依是否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背書可分為轉讓背書和非轉讓背書。依對背書的效力是否給予限制,轉讓背書可分為—般轉讓背書和特殊轉讓背書。依對背書效力限制的范圍,特殊轉讓背書又可分為無擔保背書、禁轉背書、回頭背書和期后背書。依非轉讓背書的目的,非轉讓背書又可為委托取款背書和設質背書。依背書時是否記名背書人和被背書入的名稱,背書可分為正式背書和略式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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