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登記
抵押權登記是什么意思?
抵押權登記是指抵押權人向法律規定的有關部門將其在特定物上所設定的抵押權的事項予以記載的事實。從抵押權的事項予以記載的事實。申請登記時需提交的書證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權人)
3.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
4.抵押合同(最高額抵押:最高額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最高額抵押: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記原因證明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屬政策性用房首次申請抵押權登記,需另提供:上市交易申請表
抵押人為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或為國有參股企業的,需提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資產抵押的相關文件
抵押人為股份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
抵押人為集體企業的,需提供職工代表大會決議、主管部門批復
申請人身份證明包括:
法人或其他組織: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自然人:
境內:居民身份證(無身份證者,提供戶口;戶口/護照/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學員證/離休證/退休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境外:護照和中國政府主管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
登記辦理流程:
申請→詢問→現場查看→受理,繳費→初審→繕證→復審→報批→審核→記載于登記簿→發證→歸檔
受理時限:10個工作日
領證方式:1、權利人領取;2、權利人委托他人領取;3、郵政快件。
備注:1、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用A4紙復印,單位資料復印件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2、以上屬一次性告知事項,若有不清楚可咨詢中心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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