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是什么意思?
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的發生以致保險標的的不安全而受到損害或者因保險事故的不發生而免凳受損害所具有的利害關系。保險利益構成保險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沒有保險利益,所訂立的人身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利益分為財產上的保險利益和人身上的保險利益。保險利益應當以法律所保護的利益為限。財產上的保險利益,依其性質可以分為:現有利益、期待利益和責任利益。現有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享有的現存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的所有權利益、占有利益、用益物權利益以及擔保物權等。期待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對保險標的的利益尚來存在,但基于其現有權利而未來可獲得的利益。責任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于保險標的所承擔的合同上的責任、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其他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責任利益,屬于法律上的責任,以民事賠償責任為限。人身上的保險利益并不直接體現為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之利害關系,而體現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人身依附關系或者信賴關系。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人身上的保險利益體現為:(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其他家庭成員、近親屬;(4)同意他人投保的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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