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是什么意思?
遺囑繼承是指在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合法有效的遺囑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又被稱為“指定繼承”。其中,依照遺囑指定的享有遺囑繼承權的人為遺囑繼承人,生前設立遺囑的被繼承人稱為遺囑人或者立遺囑人。 遺囑繼承是與法定繼承相對應的繼承方式,其具有以下特征: 1、遺囑繼承以被繼承人死亡和立有遺囑為發生根據。引起遺囑繼承的法律事實構成包括:事實或自然事實,即遺囑人的死亡;法律行為,即遺囑人設立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法定繼承只需要一個法律事實,即被繼承人死亡。 2、被繼承人意志的直接體現。在遺囑繼承中,遺囑人不僅可以指定遺產的繼承人,還可以指定繼承人的順序、遺產的分配方式等事項。因此,遺囑繼承中始終貫徹著被繼承人的意思,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 3、遺囑繼承在效力上優于法定繼承。在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先按遺囑進行繼承,之后才開始法定繼承。且遺囑中所指定的繼承人對遺產的繼承不受法定繼承時法律對繼承順序、繼承人應繼份額規定的限制,但根據繼承法第16條第2款的規定,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之內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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