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公正指訴訟中對控訴和爭議事實的認定和裁判符合正義。與“形式公正”相對稱。它不滿足于程序上的公正,而追求通過程序公正進一步實現結果公正。又稱“實體公正”。要求裁判者不受當事人主張的約束,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采取主動措施,查明事實真相,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裁判運用法律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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