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優先權
船舶優先權是什么意思?
是指以船舶為標的,以擔保特定債權的實現為目的,通過司法程序扣留以至出賣船舶,使債權人得以就船舶變賣所得價款依法定順序優先受償的權利。
從海商法實踐中可以得出,船舶優先權是一種不完全的、有限制的物權。其特征如下:(1)船舶優先權是法律規定的優先受償的權利,當事人不能約定,并非一切債權都能產生船舶優先權,某—債權能否產生優先權,全在于該國法律或者該國參加的國際公約的規定:(2)它不僅比一般債權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而且還優先于船舶抵押權和船舶留置權受償。(3)船舶優先權依附于船舶之上,并且隨船而行,不因船舶所有權的轉讓而消滅。船舶滅失,優先權也隨之滅失。但是船舶優先權必須通過法院扣押產生優先權的船舶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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