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損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現有財產的必然減少或消滅。規定“直接損失”賠償原則是因為:首先我國的國力財力還不雄厚,國家賠償只是慰撫性的,僅是象征性的給予一定的補償,否則會加重國家及公民的負擔。其次,除直接損失外,可預期利益、間接損失都是相對人未實際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況的發生是無法實際取得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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