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待遇
差別待遇是什么意思?
又稱“歧視待遇”。在一國境內的外國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權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或低于本國公民或法人,或者一國給予具有不同國籍的外國公民或法人以不完全相同的待遇。
在前種情況,差別待遇存在于本國公民或法人與境內的所有外國公民或法人之間,主要表現為外國人不得享有本國入享有的某些待遇,不從事某些特定的業務或職業,不得持有或繼承某些財產等。如外國人在有些國家不得擔任船長、律師,不得辦報,不得擁有土地等。
在后一種情況下,差別待遇存在于一國境內的具有不同國籍的外國公民或法人之間。國家基于歷史、民族、地理等方面原因,在某些方面給予待定外國的國民或法人以較優惠的待遇。如相鄰國家間在人員往來、關稅及邊境貿易等方面—般享有優惠待遇。實施合理的、對各國適用的本國人與外國人間的差別待遇,屬于一國的內政。基于政治、種族、民族、宗教、性別等原因而實行的對外國公民或法人的差別待遇,則是違反國際法的歧視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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