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
犯罪過失的對稱。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成立犯罪故意有兩個因素,一是認識因素,即行為人認識到已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的事實情況,并預見到其行為必然發生或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結果。也就是說,行為人對該犯罪構成客觀面特征的事實有完全的認識。二是意志因素,即行為人決意實施危害社會行為,對危害社會的結果采取希望或放任其發生的態度。
犯罪故意的形態,依據中國《刑法》第14條規定,可區分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在刑法理論上還有其他分類:如以行為人對犯罪對象或犯罪結果是否有確定的認識為標準,可區分為定故意與不確定故意;以行為是否經過預謀為標準,可分為預謀故意與一時故意;以犯意萌生的時間為標準,還可分為事前故意與事后故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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