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投票人將自己的姓名寫在選票上或者是公開地表示出來。“無記名投票”的對稱。目前主要適用于企業(yè)法人董事會等表決程序中。由于董事會表決程序涉及到每一個投資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個董事一般應(yīng)當(dāng)明確地表示對董事會某些決策的態(tài)度。記名—般不適用于選舉公職人員或代表的投票。舉手表決也具有記名投票的性質(zhì),—般用于非人事性的決策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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