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
逮捕是什么意思?
司法機關依法剝奪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場所予以羈押,是最嚴厲的一種強制措施。
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
根據中國憲法、刑事訴訟法等規定,逮捕必須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其他任何機關、團體或公民個人,都無權決定或批準逮捕。公安機關也只能執行逮捕,而沒有自行決定逮捕的權力;在偵查需要逮捕時,應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和證據一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執行逮捕時,應有逮捕證。中國法律未規定無證逮捕。西方—些國家法律所規定的無證逮捕,系在法律所規定的緊急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羈押措施,相當于中國的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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