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矯正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是什么意思?
社區矯正不同于監獄矯正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并促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基本性質
社區矯正工作的性質是刑罰執行活動。它與對刑滿釋放人員和違法青少年的安置幫教、人民調解以及社區社會工作本質上不同。這種不同主要體現在刑事執法活動中包含了對犯罪人的懲罰功能。作為一項刑事執法活動,社區矯正工作是對特定罪犯的刑事執法活動,而且是在社區中實施的刑事執法活動。
工作對象
主要適用于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裁定假釋、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被暫予監外執行的5種罪犯。其中罪行較輕、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殘犯、女犯以及罪行較輕的初犯、過失犯等是重點對象。
工作定位
社區矯正工作的工作定位應該是一個目標、兩個方面:一個目標就是促使犯罪人順利回歸社會;兩個方面就是在非監禁狀態下,一方面加強對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矯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另一方面加強對犯罪人的幫助和服務促使其順利回歸社會。對應這一工作定位,社區矯正工作工作的核心應主要放在“矯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避免其重新犯罪”上。
社區矯正工作雖然是行刑社會化和人性化的體現,但它畢竟包含了對犯罪人的懲罰功能。雖然懲罰的嚴厲性遠遠低于死刑和監禁刑,但并不能就此否認它的懲罰功能。因此,在這種大背景下體現人性化,必須是根據犯罪人個體情況,對其進行適當監督,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或承擔必要經濟責任,不能出現完全由著矯正對象的意愿行事或根本不考慮矯正對象實際的情況。
工作內容
社區矯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簡單地管理,而是對矯正對象提供特別幫助和服務,包括幫助他們尋找工作或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幫助他們在獲得工作后努力保持,幫助他們妥善解決個人與家庭、鄰里的關系,幫助他們樹立生活信心,正確認識社會正確面對自己,正確認識社會現實與主觀能力之間的矛盾,等等。
根據每個矯正對象的不同情況,充分運用社會工作的一些基本原則和方法,對矯正對象予以充分理解、尊重和關心,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摒棄千人一面、一刀切的矯正思路和方法,視不同對象的具體情況,將剛性、死板的矯正管理、紀律、要求等靈活實施或變通體現,量身訂制出帶有個人身份特征的管理方法和模式,真正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實事求是地實現以個別教育為主的社區矯正目標。如果在這種狀態下,矯正對象依然動輒違規或違法,就可酌情建議收監。
當然,對于矯正對象來說,教育和感化并非萬能,因此思想改造也不可能百分百絕對成功,必須要有足夠的懲罰措施作為補充。實踐中拉攏甚至腐蝕矯正人員、不服從矯正管理、拒絕做義工、拒不報告行蹤的矯正對象已經出現,因此,除對嚴重違反矯正紀律和要求的矯正對象建議收監矯正外,對那些大錯誤不犯、小錯誤不斷、還未重新犯罪的邊緣對象,要及時制定懲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