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請求權
知識產權請求權是什么意思?
知識產權請求權是指知識產權的圓滿狀態已經并正在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之虞時,知識產權人為恢復其知識產權的圓滿狀態,可以請求侵害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請求的內容
侵害排除請求權的內容可以分為兩個方面:制止正在進行的侵權行為和請求銷毀侵權工具。這兩種請求中,前者是指使現實的正在進行的侵權行為停止下來,如使非法制造專利產品的人停止其制造活動;而后者則重在消除侵權人的侵權手段,預防以后的侵權,如銷毀制造專利產品的專門工具等。須指出的是,這兩種請求均只以恢復知識產權的圓滿狀態為必要,不能超出此必要限度。如上述的制造專利產品的工具如果不是制造專利產品的專門工具,就不能請求銷毀。
請求的條件
知識產權侵害排除請求權只是在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已經實際發生的條件下才能提出。已經發生但侵權行為已經結束或者侵權行為尚未實際發生而僅僅處于準備階段,均不能提出此種請求。知識產權侵害排除請求權請求的提起不問侵權行為人有無故意或者過失,不問侵權人是否惡意,也不問侵權行為是否為侵權人本人的行為。
知識產權侵害預防請求權
知識產權侵害預防請求權是指知識產權人于他人有侵害其知識產權的可能時得請求防止其侵害的權利。如前所述,其中的人身權和某些財產權一旦被侵害,完全恢復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來說,預防侵權比權利受到侵害之后才予以制止并尋求補救要重要的多,知識產權侵害預防請求權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知識產權侵害預防請求權的請求人的范圍和知識產權侵害排除請求權的請求人的范圍基本相同,包括權利有可能受到侵害的知識產權人(包括繼受知識產權人)和知識產權專有許可使用的被許可人。被請求人為可能侵害知識產權從而使知識產權失去其圓滿狀態的人。其請求的提起同樣不問可能的侵權行為人是否惡意,故意或者過失以及是否是可能侵權人本人的行為,只要侵權行為客觀上現實地可能發生即可。當然這里的客觀和可能應以一般的社會觀念為標準來判斷。該請求權請求的內容也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使可能的侵權行為向實際的侵權行為發展停止下來的制止請求;一是消除已經準備好的侵權手段的請求。如某人正在制造生產專利產品的專門工具,專利權人即可請求其停止制造生產專利產品的專門工具的制造行為,并請求銷毀已經制造完成的專門工具。當然,這里的請求也應以防止侵權、防止知識產權的圓滿狀態受到侵害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