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
被告是什么意思?
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上的被告包括民、行政訴訟中的被告和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狹義上的被告僅指民事、行政訴訟中的被告。
民事被告指原告向法院起訴,聲稱曾侵犯其民事權利或者其民事權利發生爭執,由法院通知而應訴的人。
行政訴訟中的被告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稱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由法院通知應訴的行政機關。根據中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經行政復議的案件,復議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該組織是被告;由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刑事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指控犯罪,并由人民法院審判其是否犯罪,應否承擔刑事責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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