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使用冥幣騙女人犯罪嗎(男子用5萬冥幣騙女人違法嗎)
案情概要:
近日,一則沸沸揚揚的新聞吵上了各大媒體頭條,一名18歲的女子小美,遇到了44歲多金闊綽的土豪老板,土豪老板遂一擲千金,要用5萬元包養小美,還是一個月,這對18歲的小美來說無疑是個巨大的誘惑,連老板給的錢看都沒看便放在了抽屜里。
老板心急,小美更心急,這樣多金的土豪怎么能放過,遂在當晚就與老板發生兩性關系,卻不料在第二天老板走后,小美才發現5萬元全是冥幣。
很明顯,小美被“騙色”了!
一時間,鋪天蓋地的指責聲接踵而至,有認為老板構成使用假幣罪的、也有認為老板構成詐騙罪的,小編大致總結了網友提出的幾個觀點,有強奸罪、詐騙罪、使用假幣罪以及民事合同違約。
總之,對于這位喪盡天良的老板,網民們一致的觀點便是得定罪處罰。但很可惜,這位老板不構成任何犯罪,即使被抓,也會被無罪釋放,請聽我逐罪分析。
老板是否違背包養合同中的給付義務,構成違約,包養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中,小美雖然未與老板簽訂紙質合同,但二人之間確實存在一個合同關系,即由小美提供服務,老板支付錢款,但最終是小美提供了服務,老板卻未支付錢款,因此有人認為老板構成違約,小美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回自己的錢款。
關于這一觀點,我們先來看看《民法典》中合同無效的7種情形。
1.主體不適格簽訂的合同
2.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合同
3.簽訂違法違規的合同
4.違背公序良俗簽訂的合同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6.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
7.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
其中比較重要的一條是,違背公序良俗簽訂的合同無效,回到本案中,包養本身就違背了公序良俗,因此二人之間的合同從一開始就不生效,法院又怎么會支持呢?
44歲的老板是否構成強奸罪
我國刑法中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奸罪中比較重要的一點便是,違背婦女意志,本案中,老板并未違背小美的意愿,小美也是出于自愿與老板發生兩性關系,二人之間的兩性行為根本不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
關于騙色是否構成強奸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當前辦理強奸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也明確了這一點。
行為人利用職權引誘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與之發生性行為的,不定為強奸罪。
老板是否構成詐騙
很多網友認為,老板用冥幣詐騙了小美的身體,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我國法律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財產所有權,要求行為人欺騙的東西必須是公私財物,很顯然,小美的服務并不屬于公私財物,因此,老板并不成詐騙罪。
老板是否構成使用假幣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假幣罪侵犯的客體為國家的貨幣管理制度,通俗地來講,要構成假幣,最起碼能夠做到“以假亂真”,這樣才能破壞正常的金融秩序。
冥幣表面上寫著大大的天地銀行四個大字,任何正常的人,都不可能把冥幣當作真幣,如果今天把冥幣解釋成假幣,那明天就可以把練功鈔、白紙解釋為假幣,完全不符合法律規定。
本案中的小美,并不是把冥幣當成了真幣,而是根本沒有去查看信封里的錢,才造成了這樣的誤會。
綜上所述,老板根本不構成使用假幣罪。
也許有人認為,未懲罰老板就是助紂為虐,但定罪講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因為一時意氣就胡亂定罪。況且,本案中的小美,才18歲就尋求包養,明顯存在過錯,這個啞巴虧吃得不虧。
歡迎關注@以案普法,為您講述案例故事,讓您的人生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