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貨物多式聯運公約
聯合國貨物多式聯運公約是什么意思?
聯合國貨物多式聯運公約指聯合國貿發會主持起草,1980年5月24日在日內瓦通過的國際公約,迄今沒有達到生效條件。該公約由序言和8個部分共40條和1個關于海關事項的附則組成,主要規定了如下內容:(1)公約的適用范圍;(2)確定了公約不得影響各國在國家一級對多式聯運的管理;(3)正式規定了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賠償責任,規定責任期間是自多式聯運經營人接管貨物之時起到交付貨物時為止,實行多式聯運經營人的推定過失責任制,還規定了賠償責任限制;(4)管轄權和仲裁條款,由原告寫或訴人在規定范圍內選擇法院或億仲裁地點;(5)規定了訴訟時效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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