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境通行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提出的術語。指外國船舶和飛機自由地(不僅是“無害地”)通過用于國際航行的海峽(即使該海峽是完全處在沿岸國的領海范圍以內),由公海的一個海域或一個專屬經濟區到公海的另一個海域或另一個專屬經濟區的航行。但如果海峽是由海峽沿岸國的大陸和該國的一個島嶼所形成,而在該島嶼向海峽方面有一條在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同樣便利的航路可用,則不得在該海峽作此種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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