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主體
經濟法主體是什么意思?
經濟法主體亦稱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依法享受權利(權力)和承擔義務的社會實體。
也有版本稱經濟法主體事實上應該包括兩層意思,即:一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也就是由經濟法部門所規定和保障的權(力)利義務關系的參加者,是指在經濟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組織管理性的流轉和協作等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一定的權(力)利、承擔一定的義務的當事人。二、是指根據經濟法的主體制度成立的主體,如根據國有企業法和公司法成立的國有企業或國有公司,直接依法成立的中國人民銀行等。
經濟法主體的特征
(1)經濟法主體外延的寬泛性。
(2)經濟法主體行為的特定性。
(3)經濟法主體之間存在著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4)經濟法主體在法律形態和組織形式上的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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