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仲裁是解決國際爭端方式之一.國際法上簡稱“仲裁”或“公斷”。一般適用于解決兩國間關于法律性質的爭端,通常由當事國根據事先或事后簽訂的仲裁協定或某些條約中的仲裁條款,將爭端交由雙方選定的仲裁人所組成的仲裁法庭依照一定的程序審理,審理的結果(即裁決)為最后決定,雙方均應服從。除上述為解決專案而組成的臨時性仲裁法庭外,國際間尚有常設仲裁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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