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避稅
國際避稅是什么意思?
國際避稅(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國際避稅是指跨國納稅人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際的稅法和國際稅收協定的差別、漏洞、特例和缺陷,規避或減輕其總納稅義務的行為。稅收是國家對納稅人(納稅主體)和征稅對象(納稅客體)進行的課證。因此要規避稅收,就要避免成為納稅主體和納稅客體。
國際避稅的基本方式就是跨國納稅人通過借用或濫用有關國家稅法、國際稅收協定,利用它們的差別、漏洞、特例和缺陷,規避納稅主體和納稅客體的納稅義務,不納稅或少納稅。基本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幾類:
1.轉讓定價避稅。
轉讓定價方式避稅是指跨國納稅人人為地壓低中國境內公司向境外關聯公司銷售貨物、貸款、服務、租賃和轉讓無形資產等業務的收入或費用分配標準,或有意提高境外公司向中國境內關聯公司銷貨、貸款、服務等收入或費用分配標準,使中國關聯公司的利潤減少,轉移集中到低稅國家(地區)的關聯公司。
2.利用國際避稅地避稅。
國際避稅地,也稱避稅港或避稅樂園,是指一國為吸引外國資本流入,繁榮本國經濟,彌補自身資本不足和改善國際收支情況,或引進外國先進技術以提高本國技術水平,在本國或確定范圍內,允許外國人在此投資和從事各種經濟活動取得收入或擁有財產可以不必納稅或只需支付很少稅收的地區。避稅最常見、最一般的手法就是跨國公司在國際避稅地虛設經營機構或場所轉移收入,轉移利潤,實現避稅。
3.濫用國際稅收協定避稅。
國際稅收協定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主權國家為解決國際雙重征稅問題和調整國家間稅收利益分配關系,本著對等原則,經由政府談判所簽訂的一種書面協議。為達到消除國際雙重征稅目的,締約國間都要作出相應的約束和讓步,從而形成締約國居民適用的優惠條款。目前我國已同80多個國家簽訂稅收協定。然而國際避稅活動是無孔不入的,一些原本無資格享受某一特定稅收協定優惠的非締約國居民,采取種種巧妙的手法,如通過設置直接的導管公司、直接利用雙邊關系設置低股權控股公司而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從而減輕其在中國的納稅義務,這種濫用稅收協定避稅的行為還將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擴大而產生。
4.利用電子商務避稅。
電子商務是采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業務的活動,是在互聯網與傳統信息技術系統相結合的背景下產生的相互關聯的動態商務活動。在實現了書寫電子化、信息傳遞數據化、交易無紙化、支付現代化的同時,也引起了審計環境、審計線索、審計信息的儲存介質、審計的技術方法、審計方式等一系列的重大變化。而這些使得國際稅收中傳統的居民定義、常設機構、屬地管轄權等概念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約束,無法準確區分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是轉讓特許權,因而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既推動世界經濟的發展,同時也給世界各國政府提出了國際反避稅的新課題。
5 改變居民身份
主要是指跨國納稅人通過跨境遷移,或者在一國境內避免成為該國居民,以改變相關國家的稅收管轄權,從而實現規避目標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