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憲法指以觀念形態存在的憲法,從主體來看,統治階級有自己的憲法觀念,被統治階級也有自己的憲法觀念,統治階級憲法觀念能上升為成文憲法,而被統治階級憲法觀念不能成為國家意志。從內容上看,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其一,是基于對現實憲法的認識和理解而提出的憲法成文化的立法要求,簡稱為憲法要求;其二,是在領會和掌握成文憲法的條文和含義基礎上,參照憲法要求而對成文憲法所進行的評價,簡稱為憲法評價。
上一篇:司法機關
下一篇:參議院
微信公眾號
掃碼免費在線咨詢
免責聲明:本網站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如權利人發現存在誤傳其作品情形,請及時與本站聯系刪除處理。
問法智選 Powered by 2009-2024 ©?Xunruicms Inc. 蜀ICP備2022021921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