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
保證是什么意思?
指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履行債務的擔保方式。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保證屬于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的,—般為債務人履行遲延時起6個月。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般原因有:(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后消滅;(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后,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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